曾經有個朋友問我,怎麼建立自己的影像風格?
當時我沒有清楚的想法,只是告訴他:往內心出發(形而上的探索),不該從外在撿拾(形式的模仿拷貝),說出這種喝醉酒的話,他可能覺得我胡謅他吧。

近日讀楊索的「惡之幸福」,作者在簡介裡有這麼一段自白—
投入創作後,相信俄國小說家契訶夫所言:「作家有權力,甚至有義務,以生活提供給他的事件來豐富作品,如果沒有現實與虛構之間這種永恆的互相參透,參差對照,文學就會死於貧瘠。」

身為影像工作者,應該也是如此吧!
我想把這段話分享給我的這位朋友。
.

Roger, 2014.10.3